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尊龙手机版下载

发布时间: 2017-05-27 点击次数: 打印

股票简称: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000848            编号:2017-016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5月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5月26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5月25日 15:00 至 2017 年5月26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承德市开发区京承公路28号白楼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管大源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2人,共代表股份495,422,8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62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98,393,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71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97,029,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91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嘉宾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13,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7%;反对1,69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28%;弃权210,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6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244%;

反对1,698,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749 %;弃权210,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7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1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0%;反对1,707,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6%;弃权20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2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787%;反对1,7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589 %;弃权20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23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1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0%;反对1,707,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6%;弃权20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2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787 %;反对1,7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1206 %;弃权20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23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1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1%;反对1,701,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5%;弃权205,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8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215 %;反对1,701,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589 %;弃权205,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9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247,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反对95,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79,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0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792 %;反对9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30 %;弃权79,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78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1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0%;反对1,707,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6%;弃权20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2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787 %;反对1,7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589 %;弃权205,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23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公司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

万向财务与本公司是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事项的投票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53,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2%;反对1,906,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3%;弃权1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70 %;反对1,906,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580 %;弃权1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949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16,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2%;反对1,70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5%;弃权199,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88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392 %;反对1,706,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413 %;弃权199,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95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工商登记相关信息变更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细化修订。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498,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5%;反对1,801,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5%;弃权12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411  %;反对1,801,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076 %;弃权12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13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同时,授权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10、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16,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2%;反对1,706,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45%;弃权199,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88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392 %;反对1,706,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413 %;弃权199,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95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任董事成员为8名,根据《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的规定,经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马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大会选举马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54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02%;反对1,681,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95%;弃权199,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3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384 %;反对1,681,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421 %;弃权199,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95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贺维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贺维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6年度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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